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规范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工作

 

央广网北京829日消息(记者高艺宁 孙莹)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化的执行查控系统,基本化解了查人找物难题;建立网络拍卖制度和系统,基本化解了财产处置变现难题。但随着网络拍卖的广泛应用,确定拍卖财产的参考价成为影响网拍效率和透明度的瓶颈性问题,制约着拍卖优势的有效发挥。

为解决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这一影响网拍效率和透明度的瓶颈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已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并于2018828日发布,自201891日起施行。

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规定》共35个条文,主要是针对目前人民法院在处置财产过程中突出存在的,且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又缺乏明确规定的问题,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对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行为进行规范。

与过去的司法解释相比,《规定》有五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在保留委托评估这一传统的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三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二是重新确定和细化了委托评估的规则,使之更加透明;三是建立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和建设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将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工作从线下改为线上,用系统统一规则,用系统规范行为,用系统监督管理,极大地提高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四是对网络询价费用和委托评估费用的负担及计付标准进行了规定,通过引入保险机制解决申请执行人垫付网络询价费用和评估费用的问题,有效解决了实践中因无人支付评估费用影响委托评估效率,甚至造成无法委托评估的问题;五是全面详细地规定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各项工作,涵盖了四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适用条件、办理流程、结果的发送、异议的处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行为,使之更公平、更公正。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规定》的同时,即着手开展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的设计研发工作。询价评估系统嵌在办案系统中,与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对接,案件承办人可以在询价评估系统中完成所有的确定财产参考价工作,全程留痕,且实现一键式向全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询价,一键式自动摇号选定三家评估机构和向评估机构发送委托评估材料,一键式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和委托评估结果等,方便、快捷、高效。

目前,询价评估系统即将进入部署调试阶段,预计今年10月份,系统部分功能将陆续上线试运行。询价评估系统将与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网络拍卖、限制消费、指挥管理等系统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系统。该系统的上线,将实现执行案件从登记立案到财产查控、从确定参考价到网络拍卖、从款物发放到案件报结的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全程监管。《规定》的施行、询价评估系统的上线,必将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公开、更加高效、更加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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