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事判决即使错误也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裁判要旨

国家赔偿的范围法定,无论民事判决是否错误均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本案申请人以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错误为由申请国家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例索引

《刘敏尧以民事判决错误、违法查封拍卖为由申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纠纷案》【(2018)最高法委赔监27号】

争议焦点

民事判决错误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

一、关于民事判决是否错误、应否赔偿的问题

首先,大连中院(2012)大民二终字第855号和(2015)大审民终再字第56号民事判决目前仍然为生效法律文书,刘敏尧认为上述判决错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次,国家赔偿的范围法定,无论民事判决是否错误均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刘敏尧以大连中院的生效民事判决错误为由申请国家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二、关于普兰店法院查封、拍卖是否违法、应否赔偿的问题

国家赔偿的程序法定,刘敏尧若认为普兰店法院查封、拍卖涉案厂房违法,其应当依法先向执行法院普兰店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刘敏尧直接向大连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大连中院、辽宁高院赔偿委员会对该申请予以驳回,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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